日前閱讀〈住在娘家的煩惱〉一文,心有所感。

我們一家三口,從我小學開始直到現在,二十多年來都是住在媽媽的娘家。媽媽娘家約三十坪,距離捷運站步行只需十多分鐘,以現實的觀點來評論,我爸爸應是能「少奮鬥二十年」吧。

但事實上,因為媽媽娘家經商的緣故,這間房子被舅舅拿去抵押貸款,而舅舅並未認真經營家族事業,後來甚至捲款離去,避不見面,留下大筆債務給外公外婆承擔。

爸爸住在妻子娘家,不是賺到三十坪的房子,而是背上數百萬與他無直接關聯的債務。但是爸爸毫無怨言,依然每天辛勤的工作,下班後還會去媽媽娘家的公司幫忙,可說是身兼兩份全職工作。

無論是善意的羨慕或是惡意的譏諷,爸爸從不在意別人說些什麼,只是做該做和想做的事情。

自己行得正,坐得端,他人的閒言閒語,又何足掛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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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06.18刊登於聯合家庭與婦女版;標題:讀者回響》我們都住娘家

分隔線以下是我閱讀之後所回應的原作者刊登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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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問題》住在娘家的煩惱  聯合報╱GG(屏東里港) 2008.06.08

姊姊婚後一直都住在娘家,星期假日才會跟姊夫帶著孩子們一起回婆婆家,所以她沒有婆媳相處的煩惱。

但是,最近回娘家探望媽媽時,卻常看到她一人獨坐在客廳發呆。在我的追問之下,姊姊才透露出無奈的心情,原來是因為姊夫的自尊心在作祟。

姊夫的朋友當中,只有他一個男人娶了老婆,卻住在老婆娘家。剛開始還好,現在因物資、油價大幅度的漲價,朋友就打趣他說:「還是你最好,生活瑣碎的支出和日常開銷,全由岳母負責,上班賺的薪水可以滴水不漏的存到銀行,不出幾年,就能買洋房,住別墅了。」

姊姊說,朋友說這些話時,也許是用羨慕的口吻,並沒有嘲笑的惡意,但是,卻句句刺傷了姊夫的面子。

我了解姊夫的立場。媽媽沒有兒子,當然很希望姊夫能住在家裡;可是,姊夫也有他的父母、兄弟姊妹和朋友,住在老婆娘家多年,老是被人議論,心裡當然不好過,但因為婚前就與姊姊協議過了,現在沒有後悔的理由,目前只能維持現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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