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個性很高拐,而且習於隱藏自己的感覺,只是我不會隱瞞,只要看得出來,問了,我就會承認。面對什麼事情都很淡漠,沒有明顯的情緒外顯,好像什麼都無所謂;但是事實上,我非常執著,對於自己認定的人或事,就會一頭栽進去,就算碰得滿頭包仍然不願意放手,直到,心死為止。

我會寂寞,但不是因為寂寞就有個人陪都好,不是「那個人」的陪伴是無用的,我依然寂寞;就因為我這樣的偏執,造成經常都是我在追尋著。

我會因為想要體貼對方,而盡量不做要求,但久了,好像變成我沒那麼需要他,我自己一個人也過得很好,所以我可以等。是這樣嗎?

又或者我乾脆點,別故作堅強了,別壓抑了,就當個得要依附他人才能生存的菟絲花,緊緊攀附著。讓人覺得我需要時時呵護。

我非得在堅韌不屈的豹子或是撒嬌耍賴的家貓當中二選一嗎?我不能都要嗎?對外端著冷臉裝酷,對你自在的呼嚕嚕。

如果我說我真的很需要你,你會在我身邊嗎?


只是,我碎念完,還是不會改變,沒長進啊!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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